北京吊裝公司設備吊裝時注意事項:
1.北京吊裝公司設備吊裝指揮人員佩戴安全帽,并有明顯標識表明身份;
2.分工明確,統(tǒng)一對應的信號;
3.正式起吊前應進行試吊,檢查各個部件的受力情況,發(fā)現(xiàn)問題停止吊裝并排除故障,確認完畢后,方可吊裝;
4.夜間設備吊裝,應有足夠的照明,遇大雨、暴雨、大霧及6級以上大風時應立即停止吊裝;
5.北京吊裝公司設備吊裝過程中,出現(xiàn)故障,應立即向指揮者報告,沒有指揮令,任何人不得擅自離開崗位;
6.起吊重物就位前,不許解開吊裝索具;
7.利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械吊運同一重物時,升降、運行應保持同步;各臺起重機械所承受地載荷不得超過各自額定起重能力的80%;
8.吊鉤、吊物、吊臂下方嚴禁站人;
9.在制動器、安全裝置失靈、吊鉤防松裝置損壞、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情況下嚴禁起吊操作;
10.重物捆綁、緊固、吊掛不牢,吊掛不平衡而可能滑動,或斜拉重物,棱角吊物與鋼絲繩之間沒有襯墊時不得進行起吊;
11.不準用吊鉤直接纏繞重物,不得將不同種類或不同規(guī)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;
12.停工和休息時,不得將吊物、吊籠、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;
13.下方吊物時,嚴禁自由下落(溜);不得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。